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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获悉,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已于4月3日,对甘肃全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货运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举行听证会,以确保在2019年5月前实施,本次会议的目的是拟将现有的按车型和重量的计费模式,调整为全计重收费模式。
按照要求,高速公路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备选方案中,并拟定三套听证方案,方案基本费率标准均低于成本监审的载货类车辆单位定价成本0.128元/吨·公里。
3、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5元/吨·公里。
1、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元/吨·公里。并保持计重收费模式下通行费收入与按车型收费模式下通行费收入基本持平。
2、甘肃省高速公路路网基本费率均为0.075元/吨·公里。改组方案设计思路实行单一费率,适度降低宝天等高成本路段的基本费率水平。
除此高速公路三组方案外,甘肃在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后,按照由车型收费向全计重收费平行转换的基本原则,其基本费率单位由按车型收费模式下的“元/车·次”转换为全计重收费模式下的“元/吨·次”。
会上,定价方案提出人陈述了定价方案;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结论及相关情况;听证会参加人在深入调研、认真准备的基础上,代表不同的方面对定价方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员就听证会参加人的询问和提出的有些问题做了必要的解释和说明。